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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关于开展“长武县矿井疏干水处理技术专题研究”项目委托业务的公告

2024-03-22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现组织开展长武县矿井疏干水处理技术专题研究项目委托业务工作,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和《生态环境部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科财函〔2019〕226号)要求,拟采用比选方式开展项目委托,欢迎符合条件的技术单位申请。

一、采购内容

委托服务期限: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主要内容:委托相关领域具有污水处理技术经验的单位,开展长武县矿井疏干水处理技术专题研究,具体内容联系我单位获取项目规定和要求。

成果产出:完成长武县矿井疏干水处理技术专题研究工作,提供相关成果报告。

二、  拟支持经费

共计49.0万元(人民币)。

三、申请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项目的能力,具备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能力。

四、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一)响应文件应包括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经费预算及报价单、项目参加人员、现有工作基础和优势、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响应文件打印装订完成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封面注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密封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递交符合要求的纸质采购响应文件一份,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31日24:00(北京时间)。

六、联系方式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6号西美大厦A座12楼

联系人:席工

联系电话:0371-63359202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6号

邮编:450001

七、  成交原则

我单位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报文件进行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

黄河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