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现组织开展“陕西省泾河流域水生生物调查评估技术服务项目”委托业务工作,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生态环境部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科财函〔2019〕226号)、《黄河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对外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黄河科〔2020〕15号)要求,拟采用比选方式开展项目委托,欢迎符合条件的技术单位申请。
一、 工作内容
委托服务期限:截止到2026年12月
主要内容:完成陕西省泾河流域水生生物调查评估技术服务工作,配合甲方开展陕西高原鳅增殖放流技术研究及相应成果编制。
质量要求:调查评估内容应全面完整,编制符合相关导则、技术规范、部门规章等要求,通过甲方项目验收。
成果产出:评估技术报告(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
二、 拟支持经费
共计45.0万元。
三、 申请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项目的能力,具备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能力。
(四)具有水生生态环境监测及影响评价、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专题评论证、自然保护区专题、鱼类资源保护以及增殖繁育技术服务和过鱼设施鱼类参数技术服务业绩的申请单位优先。
四、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材料:
(一)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下同);
(二)公司资质证书;
(三)报价单;
(四)项目工作方案;
(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寄达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24:00(以邮戳为准),邀请申报单位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五、 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6号
邮编:450003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18837160225
联系电子邮箱:495218411@qq.com
六、 成交原则
我单位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报文件进行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
黄河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