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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关于开展“伊金霍洛旗建筑垃圾消纳场环境检测”委托业务的公告

2024-12-09

为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现组织开展“伊金霍洛旗建筑垃圾消纳场环境检测”委托业务工作,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和《生态环境部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科财函〔2019〕226号)要求,拟采用比选方式开展项目委托,欢迎符合条件的技术单位申请。

一、采购内容

委托服务期限:4个月。

主要内容:依据国家和地区相关规定、规范、技术等要求,开展伊金霍洛旗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壤、地表水及地下水采样监测工作,同时对消纳场地的建筑垃圾、原状土壤开展浸出风险分析,监测指标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内容39项因子、《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内容24项因子、《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表1内容8项因子等。

成果产出:提供相关的监测报告。

经费预算:35.00万元(人民币)

二、申请单位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单独申报。

(2)具有履行项目的能力,具备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能力。

(3)具备环境监测相关业务范围和相关项目经历。

三、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材料:

(1)响应文件要求壹份,应包含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现有工作基础和优势、经费预算、参加人员、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响应文件打印装订完成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封面注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密封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递交符合要求的纸质采购相应文件一份,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6日。

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6号西美大厦A座12楼。

联系人:晋凯迪

联系电话:0371-63359202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6号

邮编:4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