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现组织开展“伊金霍洛旗湖泊淖尔水下地形测量服务”项目委托业务工作,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生态环境部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科财函〔2019〕226号)要求,拟采用比选方式开展项目委托,欢迎符合条件的技术单位申请。
一、工作内容
委托服务期限:6个月。
主要内容: 依据国家和地区相关规定、规范、技术等要求,完成哈达图淖尔、神海子、光明淖尔、黑炭淖尔等湖泊淖尔水下地形测量。
质量要求:水下地形测量操作与成果与符合《内陆水域水下地形测量技术规程》(CH/T 7003-2021)要求。
成果产出:提供所测湖泊淖尔水下地形等高线图文件(.dwg)和测点数据文件(.dat)。
二、拟支持经费
共计25.0万元。
三、申请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项目的能力,具备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能力。
(四)具备水下地形测量相关业务范围和相关项目经历的申请单位优先。
四、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一)响应文件要求壹份,应包含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现有工作基础和优势、经费预算、参加人员、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二)响应文件打印装订完成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封面注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密封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递交符合要求的纸质采购响应文件一份,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
六、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6号
邮编:450003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339257877
联系电子邮箱:4198190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