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现组织开展“湟水河流域西宁段水环境、水资源调查监测”项目委托业务工作,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和《生态环境部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科财函〔2019〕226号)要求,拟采用比选方式开展项目委托,欢迎符合条件的技术单位申请。
一、采购内容
委托服务期限:1年。
主要内容:开展湟水河流域西宁段水质、底泥监测调查,全面反映湟水河流域西宁段的生态环境问题;结合水质调查采样同步进行开展水资源调查。其中水质监测布设76个监测点位,每个月监测1次,共监测12次,监测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基本24项指标;沉积物监测布设95个监测点位,每个样点采集1个表层泥样;其中湟水河干流出入境位置、支流源头及入湟口10个监测点需采集柱状泥样;各柱状泥样采集1m深,平均分10层,半年监测1次,共监测2次,监测指标为氨氮、ORP、pH、含水率、粒径、容重、有机质、TP、TN、汞、砷、铅、镍、铜、锌、镉、铬、有机磷农药、有机氯农药等20项指标;水资源调查监测点位与水质监测点位相同,每季度调查监测1次,共调查监测4次,调查指标为径流量、流速及水位、河宽、汛期、结冰期、水面高程等,调查工具为流速仪、高清照相机(800万像素以上)、测距仪、水深测量仪等。
成果产出:各监测点水质监测报告(纸质版6份、电子版1份)、沉积物监测报告(纸质版6份、电子版1份)、水资源监测调查监测报告(纸质版6份、电子版1份);水质、沉积物、水资源监测原始数据(纸质版6份、电子版1份);各期采样工作照、视频、采样工作日志。
经费预算:95.00万元(人民币)
二、申请单位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单独申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项目的能力,具备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能力。
(4)具有承接水环境、水资源调查监测经验的申请单位优先。
(5)熟悉西宁市当地基本情况,西宁市本地单位优先。
三、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下同);
3.项目申请函、申报书;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递交符合要求的纸质采购相应文件一份,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3日24:00(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6号西美大厦A座12楼。
联系人:王利娇
联系电话:0371-63359202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6号
邮编:450001
黄河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3年07月25日